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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了电子票据系统。这个新的票据形式与传统纸质财政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的获取诉讼票据的方式.
当事人只需通过手机扫码或银行转账方式向中院缴纳诉讼费,电子票据系统会自动产生对应的非税票据并将票据二维码推送给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登录“陕西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查验票据,并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需要下载打印. 对于操作不便的当事人,法院工作人员将提供打印服务,确保每位当事人都能方便地获取诉讼票据。
电子票据系统的上线运行也给承办法官带来了便利.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可以随时了解案件款项到账情况,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并根据需要通过系统下载打印非税票据作为入卷资料. 这一举措进一步规范了法院诉讼费的收付管理,为案件办理提供了更高效的工具和依据.
作为陕西省首家启用电子票据系统的法院,汉中中院在智慧法院建设方面表现积极. 通过学习、调研和充分研判,汉中中院依托科技手段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电子票据系统的上线运行是近年陕西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
汉中中院电子票据系统的上线运行不仅为法院诉讼费的收付管理带来规范化,也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交费和票据获取。通过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越来越多的案件当事人能够享受到智慧法院带来的司法便利。电子票据管理系统